上海市第十四届运动会(高校组)攀岩比赛竞赛规程
发布时间: 2012-03-02 浏览次数: 2945

一、 承办单位:东华大学

二、 协办单位:上海市大学生体育协会攀岩分会、上海市登山协会

三、 比赛时间

20 10 10 30 31

四、比赛地点

东华大学(松江校区)

五、参赛单位

  上海市各高校

六、竞赛项目

1.竞赛项目:

男、女难度赛、速度赛,团体赛(4人)

七、参赛和报名办法

1.按照本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规定执行。

2.各参赛队可报领队1名、教练2名。各参赛队每个项目最多可报男、女运动员各4名;

3.团体:各参赛单位必须报满两男、两女运动员方可参加团体计分,参赛单位在赛前将最后确认参加团体积分队员名单。

八、竞赛办法

比赛规则以国际攀岩比赛最新规则为基础,按照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制定。

1.采用顶绳攀登的方式。

2.难度赛:预赛、半决赛、决赛,并视情况进行超霸赛,预赛前26名进入半决赛,半决赛前12名进入决赛。(注:根据参赛人数决定是否进行半决赛)

3.速度赛:预赛、决赛,预赛前16名进入决赛,决赛为淘汰赛。

4.团体赛成绩判定:

1)      团体赛成绩分别以参加难度赛、速度赛的男子单项和女子单项成绩总和计算。

2)      团体赛成绩计算方法:按各队个人成绩积分计算(积分方法,见附表),取各单项前30名。

比赛场地、岩壁及公用技术装备由承办单位提供。安全带、攀岩鞋等个人技术装备由运动员自带。

九、录取名次、记牌、计分与奖励办法

1.    按照本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规定执行

2.    设“体育道德风尚奖”(办法另定)。

十、裁判及仲裁委员会

1.仲裁委员会和委员由上海大学生体育协会攀岩分会和承办单位选派,职责按《仲裁委员会条例》执行。

2.资格审查委员会,负责审查和监督运动员资格问题,裁判组协助工作。

十一、竞赛纪律与规定

按照本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规定执行,同时执行由教育部学生体育联合秘书处制定的《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(试行)》。

十二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附件1: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(试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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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2:上海市第十四届运动会攀岩比赛(高校组)报名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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